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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月6日 星期二
房 产 贷 款 利 率
(2006年年4月28日)
公积金贷款参考利率
贷款年限     年利率
0-5年 (含5年) 3.96%
5-30年 (含30年) 4.41%
住房抵押参考利率
贷款年限     年利率
1年 (含6月) 5.265%
2-3年 (含3年) 5.427%
4-5年 (含5年) 5.508%
6-8年 (含8年) 5.751%
9-30年(含30年)5.751%
    
『 房屋信息流公约 』

纲领宗旨:信息流动、诚信服务
   房屋信息流宗旨在于科学管理本公司信息,开阔各房产中介信息发布、流通渠道,加快信息流动,以提高合作各方的信息成交率。该系统可以同时在多处大面积发布房源信息,并与其他房产中介公司进行信息及成交情况实时传递,形成信息流。加盟成员利用房屋信息流系统平台形成:科学管理、信息流动、诚信运作、规模经营的优势,为消费者提供诚信、优质、快捷、专业的服务。立志做到让“消费者放心”让“行业主管部门放心”让“从业人员放心”。

运作机制:一家委托、连锁服务
   消费者只需在房产中介公司的信息流终端上输入所要房屋的特征,就可以查出所有符合条件的房产,如果这家公司的房源不够丰富,还可以委托该公司把要求发布至其他信息流成员手中,在更庞大的数据库中查找相关房源。房屋信息流一方面扩大了消费者的选择余地,另一方面使房产中介公司的业务更专业、效益成倍提高。同时信息流打破了传统的只发布供给信息不发布求购信息的习惯,使信息的成交概率成倍提高,让消费者充分体验快捷、安全、专业、优质的品牌服务。
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房屋信息流(简称“ HIF ”) 系统全称 : house information flow; 是济宁房产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理念,开发的标准 信息联网系统。该系统 通过运用信息网络平台技术,向加入房屋信息流的中介、房产、企业会员,提供房源信息登记、发布、查询、信息交流、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服务,立志最大限度的提高信息流成员房源信息成交率。
第二条 信息流是由济宁房产发起和组织,各中介、房产机构参加,本着“信息流动 诚信服务” 的理念,尽可能的为消费者提供更全面、更有效的信息查询平台和专业房产、中介服务。各信息流成员本着互助互利、共同发展的原则,共同创立房产、中介市场信息共享、资源有效互补、信息互动、全方位协作的信息流运作模式。
第三条 信息流遵循“信息流动 诚信服务”的宗旨和“公开、诚信、周到、优价”的服务准则。
第四条 为协调信息流成员之间的关系,规范运作行为,树立“房屋信息流”品牌,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,促进各信息流成员间的业务协作发展,特制定本公约。
第五条 信息流公约适用于所有信息流成员,具有多边协议的效力,凡信息流成员均应自觉遵守并认真执行本公约。

第二章 工作机构
第六条 由济宁房产负责信息流的日常工作,主要包括:
(一) 负责信息流成员的信息联络,及协调各信息流成员的关系。
(二) 负责信息流各项文件的起草与颁布。
(三) 负责监督信息流成员执行《信息流公约》的情况。
(四) 负责信息流各项业务的指导、监督。
(五) 负责 www.cxhlw.com 网站、 www.668j.com 网站及信息流内部数据库的正常运转。
(六) 负责信息流宣传推广活动的策划与组织。
(七) 负责组织召开信息流会议。
(八) 信息流需要的其他工作。

第三章 信息流成员
第七条 凡已经合法设立、有效存续并具有从事其经营范围内业务所需完备资格的中介、房产实体,在本行业内享有一定的专业知名度和良好的声誉,可申请成为信息流成员。
第八条 任何中介、房产公司申请加入信息流,必须承诺遵守《房屋信息流公约》;于生效之日,该中介、房产即成为信息流成员。
第九条 信息流成员享有下列权利:
1) 在《房屋信息流公约》约定的范围内行使所赋予的权力。
2) 获得发起人和信息流办公室所提供的网络技术方面的培训和指导。
3) 在遵守《房屋信息流公约》的基础上,自主经营其业务。
4) 对信息流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5) 享有“房屋信息流”统一标识;
6) 享有信息流成员房产信息的互供使用权;
7) 享有各自在 http://www.cxhlw.com./ 网上的成员管理系统,并拥有独立的账号和用户名;
8) 享有在 www.cxhlw.com. 上进行房源信息的直接发布权利;
9) 享有在 www.cxhlw.com. 上进行公司宣传介绍的权利(只限网络中介、房产栏目);
10) 享有在 www.cxhlw.com. 的协议报刊上优惠宣传及介绍的权利。
11) 享有“房屋信息流内部数据库”的使用权。
12) 享有信息入编本站相关数据库并共享相关数据库信息权。
第十条 信息流成员应尽以下义务:
1) 遵守国家、地方的相关法律、法规和各项政策,合法经营。  
2) 维护信息流的名誉、品牌、形象。
3) 接受发起人和信息流办公室的指导。
4) 加盟成员提供的房源信息必须具有真实有效性。同时应及时通过网络更新房源信息;
5) 严禁加盟成员以“房屋信息流”名义从事与“房屋信息流”无关的业务。
6) 严禁信息流成员利用“房屋信息流”名义进行欺诈活动。“房屋信息流”对加盟成员的欺诈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。
7) 严禁信息流成员提供违反国家法律及政策法规的信息和虚假信息,济宁房产 www.cxhlw.com. 一经发现将立即予以删除, www.cxhlw.com. 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违反法律的证据。
第十一条 信息流成员应在现有执行的价格基础上,应为其他“房屋信息流”成员实行优惠。
第十二条 信息流成员上报给济宁房产的单位信息(包括但不仅限于:单位名称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、联系人、服务内容和优惠条件等)必须真实、有效,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。
第十三条 信息流成员之间应本着诚信、自愿的原则积极开展业务协作 , 不得瞒、骗、甩客户和信息流成员。
第十四条 信息流成员间发生的争议或纠纷,首先应本着“顾全大局,互谅互让”的原则,友好协商解决。如协商不成,可向信息流办公室提出申请,由信息流办公室进行协调处理。必要时,亦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。
第十五条 如果信息流成员未遵守信息流公约,由发起人和信息流办公室按照房屋信息流公约处理,必要时依法取缔其信息流成员资格,情节严重的保留诉之于法律的权利。

第四章 附则
第十六条 信息流成员成交利润由客户委托店和成交店均分或按照房产、中介行业惯例分配,济宁房产不收取任何费用。本公约在执行过程中,如有未尽事宜,应由各信息流成员之间协商解决。
第十七条 本公约由房屋信息流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第十八条 本公约自 2005 年 6 月 18 日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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